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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充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关于
同意南充富利拍卖有限公司在蓬安县设立工作联络点的批复
南充市富利拍卖有限公司:
你司报来《关于在蓬安县设立工作联络点的申请》已收悉。根据《拍卖法》第十一条“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”和省流通行业办、省公安厅、省工商局《关于规范拍卖行为加强拍卖市场管理的意见》(川流通行管[2001]149号)第六条“拍卖企业不得设立分公司以及其他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,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”的规定,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拍卖市场的开拓力度,不断拓展拍卖业务,切实规范拍卖行为,经研究,同意你司在蓬安县设立拍卖工作联络点,但联络点不能对外挂牌注册,不得以联络点的名义从事拍卖活动,否则,工商部门将按无证经营进行查处,流通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拍卖企业的拍卖资格,公安部门将吊销其特种行业许可证。
希望你司严格遵守《拍卖法》和《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》,切实加强对工作联络点的统一管理,依法经营,规范运作。
二00三年一月十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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