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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流通行业办公室关于
同意南充富利拍卖行改制变更名称、法定代表人及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
南充市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:
你办上报的《关于变理“南充富利拍卖行”法定代表人和股东的申请报告》(南府财行[2002]111号文件)收悉。
依据《拍卖法》、《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》和省流通行业办公室《关于加快拍卖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》(川流通行管[2001]146号)、省流通行业办公室、省公安厅、省工商局《关于规范拍卖行为加强拍卖市场管理的意见》(川流通行管办[2001]149号文件),经研究,同意南充富利拍卖行改制,变更为“南充市富利拍卖有限公司”,由陈灿、陈雪萍、陈玉梅、陈坤、罗军、秦志宏出资100万元组成,法定代表人由袁毅变更为陈灿。经营范围增加为:国家司法机关强制执行物品的拍卖;国家和机关罚没物品、充抵税款、罚款的物品的拍卖;邮电、交通运输部门依法认定的无主物品的拍卖;金融机构抵贷资产的拍卖;破产企业资产的拍卖;企业产权、投权的拍卖;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拍卖;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物品的拍卖。
请即到公安、工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的登记手续。
此复。
二00二年十月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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