费锡光(1921-1974)名进爵,民建会员。民国10年(1921)农历正月13日生于四川省南充县城(今南充市)。民国16年(1927)人私塾,民国22年(1933)人南充私立精武小学就读。民国32年(1943)初,参与"费宏顺"商号的经营活动。民国34年(1945)7月起,独立经营"费宏顺"商号,生产的"清水湖绉",产品畅销川北各县及陕西、甘肃、宁夏等省,曾被推荐参加巴拿马国际博览会,受到好评。会后四川省财政厅胡子昂厅长向费宏顺商号转发奖状,以资褒奖。
南充解放后,费锡光被推荐参加西南人民革命大学、西南区民主党派干训班、西南政治学校学习。1951年春,他参加协商会下乡工作组,先后到万源、达县、开县、宣汉从事土改、镇反、抗美援朝宣传活动。回南充市后,宣传"捐献飞机大炮",支援中国人民志愿军,并带头捐献20万元(旧人民币)。在他的带动下,南充市工商界人士共捐献了"一架飞机"。1952年,他当选南充市工商联副主任。7月,他到北京,参加民建全国第一届代表大会,受到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张澜接见。张副主席勉励他"兢兢业业办事,谨谨慎慎作人。"1953年,他与市民建、工商联其他负责人一道,筹办文建小学(民办公助),亲自兼任校长。他带头借出办公桌并发动群众借出桌凳,捐助资金。解决了学校物资经费不足的困难。同年,他当选南充市第一届人民代表。并第二次进京参加民建、工商联全国代表会,受到毛主席、朱德委员长等中央领导的接见。朱委员长还向他询问了家乡的情况。1954年,他当选四川省第一届人民代表。次年当选政协南充市第一届委员会副主席。其间,第三次进京开会,受到毛主席、朱委员长、周总理及陈毅副总理亲切接见。在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中,费锡光热情宣传党的政策,带头走公私合营道路,将自己全部资金,厂房、设备投入南充绸厂。在他带动下,全行业迅速实现公私合营。1956年9月费锡光当选民建南充市第一届委员会主任,同年12月当选南充市副市长。
1958年5月31日,费锡光被错划为右派分子,撤销省、市人大代表资格,撤销副市长、市政协副主席、市民建主任委员、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等职务。工资由行政16级降为20级,安排到市民建作会计工作。
1974年2月,因病逝世,终年53岁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,费锡光的错案得到平反昭雪。1979年市政协、市民建、工 商联为他重开了追悼大会。
(刘绍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