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烈 1909年出生在阆中县望垭乡(今阆中市望垭镇)一个贫农家庭。
1932年底,红四方面军由鄂豫皖根据地进入川北,翌年创建川陕革命根据地,宋烈参加了革命。1933年秋,他担任乡苏维埃政府裁判员,不久,调到恩阳县八区独立营任营长。后又调到红军二十七师八十一团特务营任政委。1934年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。长征北上前,他先后担任过二十七师八十一团政治处组织干事、二十七师政治部地主干事长、红九军政治部总务处处长等职。
1935年,宋烈随红四方面军参加了举世闻名的长征,曾经三次过雪山草地,出生入死,历尽艰险。一、二、四方面军胜利会师后,根据中央军委的指令,为执行宁夏战役计划,建立河西革命根据地,由徐向前率领红四方面军21000余人组成西路军,转战河西走廓。西路军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,与敌人浴血奋战,虽有部分战斗取得胜利,但是整个损失惨重。1937年3月,宋烈所在的部队在甘肃西部甘州地区与反动军队马鸿宾部遭遇。敌军以几倍的兵力向我军发动猛烈攻击。经过激烈战斗,我军弹尽粮绝,寡不敌众,除部分同志壮烈牺牲外,大部分同志不幸被俘。
宋烈被俘以后,通过党的秘密组织,联合被俘战友,与敌人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。当时,敌人不择手段地进行反宣传,企图迫使他们脱离红军队伍,宋烈铮铮铁骨,始终不向敌人低头。在被押往青海的途中,他联系络了几位战友,准备有计划地越逃。当部队行至青海与甘肃交界处时,他们利用夜色幕掩护,分别向几年方向逃跑。当晚,他一口气跑上祁连山,在山中躲藏了几天。之后,昼伏夜行,一次次躲过敌人搜捕。经过两个月的艰难跋涉,衣衫褴褛的宋烈终于在1937年5月到达延安,重新回到了党的怀抱。1937年10月,他来到八路军一二九师,先在军法处任承审员,后在保卫部任科长。
在这段时间里,宋烈担任了繁重的工作任务。白天,他要随部队行动作战;晚上,则要审理案件,撰写材料,常常秉烛到黎明。由于长期熬夜,他的眼睛时常发红,看不清东西,同志们风趣地叫他“宋瞎子”。
宋烈在部队处理政治案件时,既不盲从,也不感情用事,而是重调查研究,重事实,重证据,坚决依照党的政策精神办案。例如,在处理国统区学生前来投奔革命队伍一事,他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建立统一战线的指示,认为有些学生在国统区虽然有过集体加入国民党的历史,但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在当时并非出于自愿,而是被迫的,所以不能打击他们参加革命的积极性。而对于那些企图混入革命队伍的特务分子,宋烈则毫不手软。由于一二九师锄奸工作开展得比较好,得到了八路军总部的表扬,这与宋烈的工作是分不开的。
1943年,八路军总部为加强地方公安工作,确保根据地安全,调宋烈去太岳区任公安局长。宋烈到太岳区时,正逢日寇加紧对根据地实行“三光政策”、“铁壁合围”,疯狂地进行大扫荡。宋烈发动全区公安战线的同志们,配合部队进行反“扫荡”,积极开展新区、游击区、敌占区的情报活动,并在敌在区进行秘密的公安组织建设。随着中条山和豫北地区的解放及抗日政府的建立,宋烈亲自布置在各专区、县组织建立公安机构,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对敌斗争的政策,与敌人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,有力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。
宋烈在长期的对敌斗争中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这是与他勤于调查研究,认真总结经验,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分不开的。他在太岳区工作期间,有人反映安泽县的干部中90%是三青团员,因此有些人断定安泽县不是我们的,一时间搞得干部群众人心惶惶。宋烈听到反映后,首先从调查研究入手,深入基层了解掌握了大量情况,并对安泽县的干部状况进行了分析。他认为,某些人反映的情况不符合事实,因而坚持自己的意见,避免了对敌斗争扩大化。事过不久,我军缴获了安泽县国民党县党部的全部档案,从中得到证实,安泽县的三青团一案,是不存在的。
1947年,宋烈随陈谢大军南下,曾先后任豫陕鄂边区后委会委员、组织部长、社会部长,豫西区地委委员兼宝丰县委书记,豫西区党委社会部部长兼公安局长等职。
新中国成立前夕,宋烈由豫西区调河南省委任社会部副部长兼公安厅长。
1953年,宋烈任中共武汉市委常委兼公安局长、检察署长、政治委员会主任等职。1955年,宋烈调往中央公安部,先后担任十六局局长、四局局长、公安部党组成员,人民武装部队副政委、公安部队副政委等职。1962年6月被授予少将军衔。
公安部队在我国是一支新组成的武装力量,怎样建设好这支部队,是一个崭新的课题。为此,宋烈做了大量的工作,他根据公安部队的性质特点,参照解放军的条例、规定,制定了适合公安部队的一系列条令,在几年之内摸索出了一整套经验,为这支部队在今后的发展开创了一条路子。
作为公安部队组织者和领导者之一的宋烈,不仅为整个部队的建设呕心沥血,而且经常深入基层,给予部队以具体的指导。1963年,宋烈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,视察了千里边防线上的一个个哨所、边防检查站。
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不久,宋烈蒙受不白冤,身陷囹圄。林彪、“四人帮”一伙给他罗织了“叛徒”、“里通外国”、“三反分子”等一大堆莫须有的罪名,对他进行了长达9年半的残酷迫害,致使他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。
1973年4月,周恩来总理亲手批示,将一批老干部“解除隔离”、“回家治病”,这才使宋烈在病危中得到治疗。1976年,宋烈病情恶化,经过两次手术后,又发现有晚期癌症。7月18日,病魔终于夺走了他的生命。
1978年10月31日,党在粉碎了“四人帮”之后,为宋烈彻底平反,恢复名誉。在宋烈逝世10周年之际,刘复之、愈富撰写了纪念宋烈的文章《无私秉高鉴,丹心志长存》,发表在《中国法制报》和《人民武警报》上,对宋烈的一生给予了高度的评价,表达了我国人民和全体公安干警对他的深切怀念。
作者:张庆云
资料源于:《南充市文史资料—南充人物一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