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两会期间,王超斌、蔡继明等10位全国政协委员,联署了一份《关于减少政府收费环节,遏制住房价格上涨的建议》。委员们通过调研得出结论:房价过高与政府对房地产业课税过重紧密相连,有关政府部门对房地产业收取的税费总计占房价的15%~20%,而这种税费已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30%~50%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投资与市场研究室主任曹建海认为,城镇房价普遍虚高3-5倍,泡沫化极其严重,注定不可持续。以北京为例,单价1.5万元、一套90平方米的住宅要卖135万,2007年底城市家庭平均收入6.16万元,则“房价-收入比”为21.9,而国际平均水平为3-5倍。这是在中国教育、社会保障非常不完善的情况下的房价,如果依照发达国家已经相当完善的社会保障水平,则我国居民承受的房屋支出负担那就更高了。
全国政协委员、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表示,从供给方来说,房地产开发商能够接受什么样的价格,主要取决于成本和利润。目前地价和政府征收的税费占据了房地产价格的大部分,我估计是在50%以上,剩下的建筑成本其实很低,不同的地区、不同的房屋结构不同,但建筑成本一般在1000—3000元每平米,比如说北京的房价每平米一两万,其中就有一半是土地和政府征收的税费。
高房价是跟政府对房地产业收取的税费过高有关。在高房价这个问题上,政府有什么责任,开发商又扮演了怎样的角色,对此,蔡继明表示,有的开发商把土地征来后囤积居奇。但他表示,即使存在这个现象,也是因为政府在房地产管理上有漏洞,大量的土地闲置、资金没有到位。如果管理得当,闲置的土地是要承担罚金的。
他同时表示说,没有必要过多追究开发商的责任。为什么能获得暴利?有些开发商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了土地,比如一块土地本来是商业用地,他们就通过走公益性用地的程序,用很低的价格获得土地,然后去盖豪华住宅,获得了巨大的收益,从而也就减少了廉租房、经济适用房的用地。
从这一点来看,开发商是有责任的,但政府也应该承担土地监管失责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