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国权,男,汉族,生于1969年6月28日,专职律师,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,四川营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,南充市优秀律师。
王国权律师热爱律师事业,执着追求自己向往的事业。1989年9月开始在基层从事法律服务执业。1990年参加全国成人高考,被录取入西南政法学院,1993年法律专科毕业。1994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统一考试,成绩合格,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,授予律师资格。1998年经营山县司法批准,调入四川省营山县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执业。2001年根据国家中介法律服务脱钩改制的政策,作为合伙人之一,参与改制,与合伙人龙开骏等组建了四川营欣律师事务所。制定和审议了该所完备的内部管理制度。倡导诚信服务,提出了知识型、专业型、外向型的建所构想。所在律师事务所被县、市司法行政机关授予“文明律师事务所”。2005年元月,南充市司法局、南充市律协授予王国权律师“南充市优秀律师”。
王国权律师擅长业务:刑事辩护、侵权赔偿、商务谈判等。
近年,王国权律师成功办理了陈某强奸案、刘某等合同诈骗案、黄某诉人寿保险公司保险索赔案等有影响的案件。